公司地产被卖,不赔偿,是因“没”办证?

2022-05-21 10:02:48 基金 ads

-----公司地产被卖,为何得不到赔偿?

土地证,是人们拥有某块土地的*凭证。只是,当一个申请批地的人,缴纳了所有款项,走完了所有手续,得到国土局“土地证正在办理中,你可以先使用、后给证”的答复,然后一直等到该块土地被征用拆迁,也没有拿到这块土地的土地证。这个审批人该怎么办呢?

德州市宁津县顺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顺丰科技”)的法人陈万春,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顺丰科技前法人李晓宁,于2006年以前向县国土局申请土地,批下来宁津县临南路西侧的土地,并按国土部门要求缴纳土地款3.68万元,2009年又缴纳了征地审批费用、勘验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规划测绘费计元。

顺丰科技有土地转让、征用、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缴纳土地款及其它费用的票据”、《宁津县2009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2009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明细表(包含宁津县2009年第二批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上述证据均可证明土地已经被审批给顺丰科技,顺丰科技履行完了所有手续。

只是,这块土地没有土地证,虽然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都已经批准,但是因为县国土部门的原因,土地证没有颁发。但是,国土部门人员在顺丰科技交纳了所有费用及省相关部门批准后已经给顺丰科技承诺,可以先使用、后拿证。

顺丰科技在得到国土部门承诺后在这块土地建起1幢1400平方米的2层楼房,和9间平房。2011年,在县领导的要求下,这幢楼迁移到李园村的土地上,9间平房则一直租赁给他人开办养老公寓使用至2017年。

2017年,该地启动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无论是文件还是实际情况,顺丰科技的地块均被列入拆迁范围,拆迁现场被围栏遮挡,但是将其地块卖给开发商的县相关部门,却没通知顺丰科技。在讨要说法无果后,顺丰科技向聊城法院提起了诉讼。

聊城中院无视庭审中顺丰科技出具的图片、视频等关键证据,认定争执地块不在拆迁征收范围(不在拆迁范围,怎么现场会有围栏遮挡?文件中怎么会有?),省高院竟也认定了该说法。

之后,顺丰科技找到第三方公正机构,利用无人机拍下该地实际状况,用以证明该地在拆迁之中的事实情况,并进行了公正。随后,又一次走起了诉讼道路,此次,面对新证据,法院换了说法,认定“顺丰科技的土地早在2011年楼房置换时,已经给予了补偿”。

然而,实际情况是,连县国土部门都不敢这么说,只说不知当时的具体情况。所以,原告搞不清楚法院是如何得出的上述结论,得出上述结论的证据是什么?难道真的是“总有一万个让你败诉的理由?”

两次法院起诉期间,作为被告方卖地的县相关部门还多次说道,这块土地不属于顺丰科技,因为其没有土地证。但是,最后往往无法自圆其说,又说该地块属于顺丰科技。

他不知道事实真相什么时候才能被还原,他的土地就这样被县相关部门卖给了开发商,但是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现在,陈万春只能希望于其它有权威的领导部门,能够早点介入此事,还原他一个公道。他也在这里对所有对此事操劳的部门领导,及关注此事的媒体给予感谢!!!

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