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王振(基金代销)

2022-05-10 15:22:34 基金 ads

*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30 号)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价值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

*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168 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嘉实*价值封闭

场内简称:基金*

交易代码:184721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7 年 3 月 20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7 年 3 月 17 日,即在 2017 年 3 月 17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价值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价值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基金*正式转型前,为投资人预留了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安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

金*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

[2017] 168 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由《*价值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为准。

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基金*终止上市后根据基金

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集中申购,暂不开放赎回,基金代码为“004355”。在嘉实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点等代销渠道办

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办

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基金*份额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通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

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

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

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终止上市后,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

*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依据届时发布的确

权登记规则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嘉实*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

4、办理基金*确权登记的相关手续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确权

指引。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

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基金*基金份额转型而成的

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基金*基金份额办

理“确权登记”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11 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05 单

办公地址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幢 1001A 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25 层 04 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3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层 05-06A 单元

电话 (020)87555163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网址 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 95599

(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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