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是一样的,建筑工程款总结算证明是根据结算书数据开具的。
1、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2、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额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3、年工程开工,2010年工程竣工,总造价480万,由于报价为不含税价,故无发票入帐,前期支付的工程款240万录了“应付帐款——施工方”借方(此数无发票一直挂在应付借方);220万直接支付工程材料商家录在“在建工程”(此数一直挂着未转固定资产);——不动产没有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之分。
4、付款申请报告格式:XXX建设单位:我方承建的XX工程已竣工验收;按照施工合同XXX条,你方应于XX日前支付工程款XXX元,请贵方按时予以拨款为谢。
5、工程验收是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的,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工程已交付使用了,说明工程已验收合格了,无需用使用多久来证明验收合格。
1、工程完工结算时是先开发票,与对方结算无误后要收取工程款,开发票缴税,才会有证明。
2、开发票是否需要提供完税证明,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首先,若是由自己领票并自行开具,则在当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只有在税款被成功扣缴后,才能获得完税凭证。其次,如果是通过代开发票的方式,那么会由专门的机构为你代为办理。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合同等相关资料。
3、在总承包商已经缴纳了税款的情况下,分包商无需再次缴纳相关税款。若分包商需要开具发票,应当由总承包商携带《完税证明单》前往其原税务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分包商在收到总承包商提供的《完税证明单》后,便可以在其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建筑安装发票,但无需支付税金。
某某水利工程名称。甲方名称,乙方(施工方)名称。工程单价、总方量、总价款。完工日期、验收日期。应付价款、实付价款,付款方、付款方法人分别签字盖章。收款方、收款方(施工方)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并附款项到帐日。特此证明。
我单位 ,现金支付金额 至 账号,途为 ,特此证明。
我们实施的节水园区工程面积为xxx亩, 经有关技术人员核算,每亩需资金xxx元,总计共需资金xx余万元。现村民集资一部分,还有xx余万元缺额难以落实,为此,请上级领导给与考虑,予以适当扶持,我们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给我们xx村的大力关怀和支持。通过聘请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