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如果女方父母明确只是将房子赠与给女儿的,那么女婿是没有份的,这是属于女方的财产。当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取得(即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归属权归女方,但是女方死亡后,因为女方的财产按法定继承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此女方的房子将由丈夫、你女儿的子女,以及你们按份额进行分配。如果该房产为婚内购得,并且房产证只登记了你女儿的名字,视为对女儿的赠与。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妻子去世后,其中妻子的部分份额需要进行继承,丈夫不能直接处理该房屋。如果妻子生前留有有效遗嘱,则应当按照妻子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妻子没有留遗嘱,则应当进行法定继承,继承完毕后,丈夫再对房屋的个人所有部分进行处分。
根据新婚姻法,如果夫妻间存在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各自继承父母的财产,或者父母生前明确表示房产赠与或作为遗产留给了自己的子女,那么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将无权继承房产。 在没有上述协议或明确表示的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的房产在遗产继承中,子女的配偶是有权参与继承的。
法律分析:允许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况下请求分割共有物,同时还要保持共有关系。但是,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只能是一种例外,必须具有“重大理由”,否则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您好。1,夫妻一方的遗产包括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包括其占有的一半房产)。2,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按遗嘱分配其遗产。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遗产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分割。
不能。女方娘家的财产与男方无关,所以男方不有分割。男方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女婿可能有份。女儿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取得的遗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女方父母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女儿一方的,该遗产为女儿的个人财产。
一般没有。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儿媳或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儿媳或女婿就有份了。
女方娘家的财产如果进行分配的话,分配到女方手上就作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作为女婿确实是可以分到这一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有了,法律上没有上门女婿和出家闺女的说法。如果是家庭析产,即民间的分家。那分割的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权利人只能是对家庭共有财产有贡献的人,上门女婿在老家时,如果对家庭共同财产有贡献的,自然可以分得应当属于自己的份额。如果是继承遗产。
如果你是独生女,你的娘家在建设房子时资金有困难,作为女婿,帮助是应该的。 毕竟,你的妻子只有你一个女儿,这套房子将来也可能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