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抵押债权人起诉房屋拍卖款怎么分配「抵押财产拍卖后怎么分配」

2025-04-04 22:09:18 股票 ads

本文摘要:房产被抵押债权人起诉房屋拍卖款怎么分配 〖One〗房产保全起诉以后,其他债权人也起诉的,房子拍卖款应按下列原则进行分配: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对...

房产被抵押债权人起诉房屋拍卖款怎么分配

〖One〗房产保全起诉以后,其他债权人也起诉的,房子拍卖款应按下列原则进行分配: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对该房屋拥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的债权。剩余的拍卖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被告房子被拍卖,有好几个原告,请问最后拍卖的钱是怎样分配

〖One〗产分配的顺序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

〖Two〗法律分析:拍卖房子所得的钱会根据每个原告的钱按比例分配的。财产分配的顺序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

〖Three〗法律分析:拍卖款到达法院指定的账户后,委托人(申请人)即可以领取。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指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名法院执行的案款。案款范围包括生效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给付内容如支付赔偿款、违约金、赔偿借款及案款次文所覆盖的。

拍卖抵押财产时预留抵押权人的份额吗

不预留。抵押财产拍卖后应该先分配给抵押权人和留置权人,如果还有剩余的可执行的财产的话,再用来偿还其他普通的债务,如果抵押物的拍卖款只够偿还抵押权人,那就全部还给抵押权人,其他的债权人还得通过合理的方法和当事人讨要债务。总之,抵押权人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的。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抵押特征(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房产保全起诉以后,其他债权人也起诉的,房子拍卖款应按下列原则进行分配: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对该房屋拥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的债权。剩余的拍卖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分析:拍卖不一定要抵押权人同意,但是拍卖所得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

第三条 财产移送执行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在处分或继续查封该财产时,可以持首先查封法院移送执行函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对移送的财产变价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分配,并将相关情况告知首先查封法院。首先查封债权尚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应当按照首先查封债权的清偿顺位,预留相应份额。

有抵押的房产拍卖分配顺序

总的来说,拍卖房产存在抵押时,拍卖款的分配顺序是先偿还抵押权人,再处理普通债权人,最后退还给原房屋所有人。这*程不仅保护了抵押权人的利益,也确保了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为原房屋所有人提供了救济途径。

法律分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对该房屋拥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的债权。剩余的拍卖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先拍卖后腾房 有些地区法院是先进行拍卖后续再安排腾房的,或者遇到了一些不好说话的原房主、闹事的房主、拒绝搬迁的房主就会后面再强制腾房了。

法律分析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法院拍卖债权人怎么参与分配

法律主观:房子拍卖后钱债权人的分配顺序是:应当先清偿优先债权,后清偿普通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财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对该房屋拥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的债权。剩余的拍卖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的钱先用于偿还债务,不足偿还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有权继续追偿剩余未偿还部分,如有剩余,则退还给被执行人。

房产保全起诉以后,其他债权人也起诉的,房子拍卖款应按下列原则进行分配: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对该房屋拥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的债权。剩余的拍卖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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