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请列举因为股权分配不合理而失败的创业案例有哪些 西少爷案例:孟兵和宋鑫之间的股权纠纷导致了创业初期的合作破裂。西少爷在孟兵和宋鑫的股权分配上...
西少爷案例:孟兵和宋鑫之间的股权纠纷导致了创业初期的合作破裂。西少爷在孟兵和宋鑫的股权分配上存在不合理,未能有效解决利益分配和权力制衡问题。随着公司发展,股权结构的问题激化,最终诉诸法律程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发展进程。 真功夫案例:真功夫在早期由姐夫蔡达标和小舅子潘宇海共同经营,股权平分。
〖One〗真功夫的股权之争主要是由于其股权结构不合理以及利益分配不均衡所导致。股权结构不合理 真功夫的股权结构中,潘蔡两家各持50%股权,这种势均力敌的股权结构在管理和决策上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一旦出现利益分歧,没有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会大大增加谈判的难度,从而导致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Two〗随着案件终审判决生效,蔡达标所持有的真功夫股权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有传言股权估值高达25亿元。 内斗造成的影响 IPO上市受阻延迟 真功夫原计划借壳港股的福记食品上市,但频繁的内斗之下潘宇海与蔡春红都表示上市计划要推迟;真功夫家族内斗事件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的可能性较小,真功夫IPO进程或将无限延期。
〖Three〗年3月17日,真功夫的部分高管包括蔡达标的秘书、副总经理洪人刚等人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而此时蔡达标涉嫌挪用公款而出逃,在出逃之前他签订了两份书面文件,任命自己的小妹妹蔡春红出任董事长,提名副总裁,财务总监冼顺祥担任公司总经理,此人名得到真功夫其他董事的支持,但是潘宇海对此任命不认可。
〖One〗资金股分配为A:B:C:D = 40%:32%:20%:8%,人力技术股分配为A:B:C:D = 0%:533%:333%:133%。A的股权比例为24%,B的股权比例为40.53%,C的股权比例为233%,D的股权比例为13%。
〖Two〗行政责任。挂名法人可能会因为公司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如处分、罚款,严重时甚至可能因为公司欠税而受到出境限制。 民事责任。在公司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挂名法人可能会面临限制消费和出境等措施,严重时甚至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Three〗首先,行政责任。挂名法人可能会因公司涉及的工商、税务违规行为而承受行政制裁,如处分、罚款,甚至可能因公司欠税而面临出境限制。其次,民事责任。公司被执行时,挂名法人可能面临限制消费和出境等措施,严重时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白衣骑士”策略在维护公司控制权、促进企业合作与发展的实际应用价值。在2002年的丽珠集团股权争夺战中,“白衣骑士”策略的运用成为关键。面对光大集团意图将股权全盘转移给东盛科技的局面,管理层主动出击,与太太药业合作,以较低成本收购了第二大股东丽士投资持有的股份,从而确保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经典案例 万宝股权之争,出现白衣骑士。2015年至2016年,与万科同处房地产行业的宝能集团多次利用杠杆套杠杆大举买入万科A股股票,股权达24%,登上第一大股东宝座,窥视万科的控制权。(管理层眼中的恶意收购)管理层经各种自救,原大股东华润的增持,依然无法阻碍收购进展。
深入解析:白衣骑士的真正含义与实战策略在商业竞技场中,当一家公司的命运面临敌意并购的威胁时,白衣骑士如同骑士般挺身而出,扮演着守护者的角色。它指的是目标公司为抵御收购者,主动寻求第三方友好势力的介入,形成竞购对抗,以保护自身利益。
当公司成为其他企业的并购目标后,公司的管理层为阻碍恶意接管的发生,寻找一家友好公司进行合并,而这家友好公司被称为白衣骑士。受到管理层支持的白衣骑士的收购行动成功可能性很大,公司的管理者在取得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下,甚至可以自己成为白衣骑士,实行管理层收购。
典型案例分析 白衣护卫的典型案例是1984年卡特—霍利—黑尔公司出售可转换优先股给通用制片公司的交易。这一交易使得通用制片公司掌握了卡霍黑公司 22%的投票权,从而有效地防范了其他公司对卡霍黑公司的觊觎。
股权分配模式:- *控股型:创始人占67%股权,合伙人占18%,团队占15%。- 相对持有型:创始人51%,合伙人34%,员工15%。- 非持有型:创始人34%,合伙人51%,激励股权15%。合理的股权结构应包含明确的分配、调整和退出机制,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团队变化。
二人合伙公司通常在创业初期面临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两位合伙人基于共同的理念和对项目的看好而成立公司,第二种是一个人看好一个项目,因个人力量有限,寻找一位合伙人共同创业。 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合伙人实力相当,股份分配通常不会太大差异。
股权分配方式如下:一般大多数的创业者会选择两个人平分股权,也就是各设置50%,有两个人共同管理公司。其中一个人控股,占股权51%,另外一人占股权49%。一个人占股67%,另一个人占股33%。在此种情况下,大股东有*的公司控制权。
具体计算为:80% * 50% + 20% * * = 60%;80% * 50% = 40%。因此,两位投资者的股份比例为60%:40%。 出钱不出力:在上述情况中,占比40%的投资者属于出钱不出力的情况。股权分配将根据他们的出钱比例进行调整。 出力不出钱:这种情况下,个人对企业的贡献主要通过劳动力而非资金。因此,股权占比不会很高,能获得20%的股份已经相当不错了。
合伙经营强调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原则。因此,出资归出资,劳务归劳务。如果盈利,股份多者分得多;如果亏损,出力者也不会得到分红。这样的安排有助于激励双方的积极性,同时也保证了公平性。
平均分配:根据每个合伙人出资相同,按照相等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即使一人不出力,也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劳动力分配:根据合伙人的劳动投入来分配利润。如果一人全权管理并承担了全部工作与责任,那么他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份额。
在考虑股份分配时,应综合考虑资金和非资金形式的贡献。评估非资金贡献的价值:即便某些股东未直接参与运营,但如果他们通过资源、人际关系或其他非货币方式对公司价值产生了显著影响,应将这些贡献量化,并据此调整股权分配。
如果您在工作中或生活中遇到股东只出钱不出力的情况,并需要解决股权分配问题,以下是一些处理方法。首先,我们需要明白,股权分配的具体约定通常在公司成立时就已确定。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约定,因此分配股权的具体情况也会有所不同。此外,“只出钱”这一条件本身也存在诸多差异。
股权分配再也不是按出多少钱分多少股权,我们认为公平合理的方式是——谁创造价值,谁分配利益。 我们应结合行业特点,在分股时充分考虑每个合伙人各自的能力、贡献、及岗位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