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拆迁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且配偶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后获得的回迁房一般属于原房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若被拆迁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但配偶属于被安置范围:此时,拆迁后获得的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配偶作为被安置对象,对拆迁补偿安置房享有相应的权益。
1、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应归男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自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通常有两种,按房屋面积分配和按人头分配。
3、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但如果配偶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的老房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因个人婚前房屋拆迁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在婚后拿到房产证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搬迁、安置以及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款,也不属于个人房产在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这部分补偿款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阿刚和小花是夫妻,阿刚在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被政府依法征收拆迁,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征收协议》,获得补偿款200万。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假如那房子是老公在婚前自己拥有的财产,那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款一般就归老公个人所有,媳妇通常是没有份额的。然而,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在婚后对房子进行了诸如大规模修缮等能增加其价值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里或许就会有媳妇的一份。
没份。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不管是不是补偿差价取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列入分割范围。但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因市场原因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拆迁仅针对婚前个人房产本身进行补偿:拆迁款通常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安置房分配按照人口标准进行,且婚后双方共同参与拆迁安置过程:另一方可能因人口因素享有一定的产权份额,此时拆迁款中的部分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被拆迁的房子是其中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的分配按照人口标准进行,另一方享有一定产权份额。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添附,另一方同样享有一定产权份额。当被拆迁的是另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分配按照人口标准,双方均享有一定产权份额。
1、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后的拆迁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情况而定:若拆迁仅针对婚前个人房产本身进行补偿:拆迁款通常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有几种情况如下:若被拆迁的房子是其中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的分配按照人口标准进行,另一方享有一定产权份额。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添附,另一方同样享有一定产权份额。
3、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但如果配偶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添附,另一方同样享有一定产权份额。当被拆迁的是另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分配按照人口标准,双方均享有一定产权份额。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父母财产,且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双方共同享有产权份额。
婚后拆迁获得的房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首先,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安置房是基于人口标准分配,那么另一方应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其次,若被拆迁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对其进行了扩建或增附,另一方同样拥有一定产权份额。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但如果配偶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