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了留下的财产儿子有关。继承权顺序,具体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请家族中与老人同辈且关系较好的亲戚出面。以同辈人的身份提及到了这个年龄,有必要对身后事早做安排,或许老人会比较容易接受。由子女中最年长或是老人最信任的那一位出面。先谈谈别家的老人关于遗产分配的事情,暗示老人可以提前对此事做些安排。
父母都去世了留下房产和存款都没立遗嘱,我该怎么办 父母双世又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留下的遗产当然要分割,若只有凢个子女(男女继承权平等)就几等分,若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他们也是法定继承人),要共同平分,除非是他们放弃(需要法律有效的放弃继承的公证书)继承权。
存款人已死亡,但存款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老人在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时,通常会自己管理财务。例如,我父亲在77岁时,母亲去世后,他本应自己管理财务,但二姐声称要全权管理,结果导致父亲在短时间内失去了所有财产。 有些老人在身体和精神状况不佳时,会选择将财务交给子女管理。
1、我的理解是,王老太越是生病花钱,越觉得自己身边钱少,就越是想从儿子那里“刮”点钱用,否则心里就觉得没底。但是她这种做法,却给儿子一家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而且,这里还牵涉老人遗产继承问题。第二,遗产继承问题。
2、表姨也算是远嫁了,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那个时候已经是80年代末了,人们的思想已经很新潮了。哪知婚后表姨就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坑,原来表姨父把他的工资全部交给他的父母,也就是我表姨的公公婆婆。这还不算,还把我表姨的钱也要去,说是父母带着弟弟妹妹过不下去。
3、例一:妹夫的老父亲。妹夫的妈妈五十岁左右就去世了,自此他的老父亲就开始找老伴的里程,一直找一个分开,再找一个,活到老找到老,而且每次都心甘情愿的把工资卡交给新老伴自己理直气壮的向儿女要钱花,因为一个老头,家中二三十年鸡犬不宁。 例二:邻居阿姨的老伴。
4、这个老太不同于大爷的原配,吸烟非常猛,平日里屋里就是烟雾缭绕的,可是人家一点都不管,这让大爷的子女们非常担心大爷的身体,同时也对老太意见非常大。然而大爷呢,却死活就认定她了,把退休工资,房子都给了她,甚至还托后辈们给老太带烟之类的。
5、身体不好的无收入了,卡里也就是百二八十的。告诉不告诉儿女都无所谓。 有副对联: 夫妻是缘,有善缘,有恶缘,非缘莫聚。 儿女是债,或讨债,或还债,无债不来。 儿女是讨债的,老人活着是不能让儿女掌管存款的。儿女是还债的,不但要把存款告诉儿女,应留足自己所用部分尽早给他们分了。他们也会很好地运用存款。
6、如男有些小毛病,女的就不出来了。去年8月,我们参加同一个 旅游 团又碰上了,旅途互相关心照顾,还带上了一个6岁左右的小孙女,玩的很开心,幸福留在脸上,比有的一婚夫妻表现还好。 你在这里说的老年人再婚可能指领证再婚,如果这样,女出退休金的三分之一,男出退休金的三分之二是不可行的。
1、岁的老太太因给儿子担过保养老金被银行冻结在法律上行的通养老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有工作的或者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老了之后能够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经济上能够有一定保障。前提是劳动力必须跟得上,现在老人拿的养老金是70后等在职人员交的,等70后拿养老金的时候,按社科院的研究结果,人口红利期已经过去,赡养比达到1:1,养老金将出现严重缺口。养老只能靠自己。
3、如果确实是存在忽悠人的情况,其实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的,看看能否申请无条件退还保费。要是保险公司对投诉不理会,那么还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甚至上法院申诉。其实出现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可能是出于消费者自身的原因,例如没有听清楚保险业务员的介绍,急急忙忙投保等等。
4、第二,老人没有退休金,子女负担过重,不想承担老人的生活费用或者医疗费用。 第三,人到老年过分挑剔,看不惯子女的生活习惯,生活在一起时常发生矛盾。 第四,从小对子女溺爱,养成了子女以自我为中心,没有责任感的性格。
5、*的70后已经接近50岁,40-50岁开始考虑养老问题已经不算早了。70后的我们拿什么养老呢? 先听听大家怎么说: 1 、养老不能靠孩子。70后绝大部分人都不是独生子女,自己却只有一个孩子,给父母养老是自己的使命,但是自己养老却不寄希望于孩子。因为,我们已经深知,靠一个孩子养老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