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为夫妻共有财产,则赔偿属双方共享; 若房产为父母所有,且无子女继承权,则父母在世时,赔偿归属父母;父母离世后,按《民法典》规定处理遗产; 子女均享父母遗产继承权,包括养子女,但需遵照被继承人遗愿。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执行:房产将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此情况下,哥哥作为子女之一,即使离婚净身出户,其继承权利并不受影响,他有权参与房产的分配。重点强调: 继承权的认定基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而非婚姻状况。 在处理遗产继承事务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遗产分配的公正与合法。
父母过世后,房产作为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若父母生前留有遗嘱,将依据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否则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执行。首先,若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需遵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中可指定特定继承人或按一定比例分配遗产。
嫂子在离婚后净身出户,还为婆婆送终安排后事,很值得敬佩为她点赞,但法律是无情的,如果老人有遗嘱地给嫂子种,嫂子可接着种,否则由老人的儿女继承。
向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决。既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存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不会吃亏。就算女方主张侵害索赔法院也判不了那么多,最多1万块钱。
段西风离婚净身出户:段西风被妻子发现出轨后,被迫离婚,并且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自己净身出户。邓佳佳流产:邓佳佳的家人得知西风是净身出户后非常气愤,邓佳佳的哥哥在批斗西风时意外导致邓佳佳流产。邓佳佳离开:在经历了这一系列事件后,邓佳佳最终决定离开段西风,回到自己的老家。
三结婚后生有子女,未有大的建建项目,买房之类的,离婚后很难分到房产,继而生话发生困难居无定所,但也往往也很难回到娘家居住,因为父母的房产被在家儿子分割了,回来咋居住,而且也无空房居住,如果有空房间内媳,内嫂不一定同意。所以离婚的女人是最苦的人了。
房屋是三兄弟的名字,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房屋,如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单方放弃他那部分份额,除非三兄弟一致同意,女方才有可能过户到女方名下。
如果房子是三兄弟共同购买的,但产权只在其中一位弟兄的妻子(即弟媳妇)名下,那么在弟和弟媳妇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将取决于该房子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如果该房子的产权证上只有弟媳妇的名字,那么她将拥有该房子的合法产权。
一旦婚变,离婚前女婿可能会主张对此套房产的继承份额,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继承份额,儿子和女儿都有继承权,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儿子和女儿各继承1/2。 此时女儿发生婚变,女婿又会分走1/4,这就是风险所在。
如果宅基地在父母名下的,家里如果有两兄弟的话,那房子就一人住一层,这样就比较好解决。 兄弟一人继承房屋跟宅基地,另一位去城里买房。有些两兄弟长期住在一个房子里的话,难免会出现一些小矛盾,所以一个人继承父母的房屋,而另一个兄弟呢,就由父母出钱去城里买房。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那么您父母所付首付款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且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基本上是均等分割。
有两个办法,一是找到村书记他爸妈和他以及村书记三方座下来,写个书面协议,双方签字村书记盖章签字做见证。二是直接分家,就是三个儿子独立户头,直接注销他老爸的户头,把他的户口放到其中一个儿子户头下,然后去土管所变更宅基地所有人的名字,就搞定了,不过他们都要满十八岁哦。
如果房子是三兄弟共同购买的,但产权只在其中一位弟兄的妻子(即弟媳妇)名下,那么在弟和弟媳妇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将取决于该房子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如果该房子的产权证上只有弟媳妇的名字,那么她将拥有该房子的合法产权。
首先这套权在谁名下,有共有产权证书吗?如果你弟弟和弟媳度离婚的话,你弟弟他们只有权利处理那50%,如果他们俩要分割的话,你弟媳妇只有25%,还的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需要他们自己协商的。像这种情况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产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
弟弟和弟媳离婚时,是否有权利把房子全给弟媳妇,这主要取决于房子的产权归属和购买时间。如果房子是婚前弟弟个人购买的,那么这通常被视为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有权决定如何处理,但直接全部给弟媳可能需要法律程序确认。如果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或者有共有产权证书,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弟弟和弟媳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他们都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综上所述,弟弟在离婚时是否有权利把房子给弟媳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它取决于房产的权属情况、法律与实践的差异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
应该属于弟弟和弟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虽然房子是弟弟买的,但产权证上登记了弟媳妇的名字,因此,该房产应该属于弟弟和弟媳的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借姐钱的事,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房屋产权归属。
不可以。弟弟和弟媳已经结婚,而且是两人共同努力买的,这个房子跟大姑子没关系,属于两家人,大姑子住弟媳房子不打招呼不可以,直接去住很没有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