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不给安置,造成两千多万损失谁来承担?

2022-05-21 10:02:40 基金 ads

为了拓宽311省道,2012年1月29日,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相关部门,与郭猛镇加油站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约定了拆迁补偿的具体细节,
其中第七条规定:
郭猛镇相关部门提供2.16亩商业用地给加油站作安置,加油站按35万/亩缴纳地价款(如果国土部门评估价低于35万元一亩,则按国土部门评估价缴纳地价款)。
其它规定还有:
相关部门给加油站附属设施和装饰装潢及新办安评、环评、绘图等拆迁补助费等合计元;
停业停产补偿按元/月计算,期限从停业之日起至交付土地后四个月止;
鱼塘由政府负责回填、夯实。
这份房屋拆迁协议书,有郭猛镇相关部门的公章和分管领导签字。

2013年5月30日,郭猛镇相关部门分别出具一份书面承诺,载明内容为:关于加油站拆迁安置建站的行政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已安排人员进行办理,确保2013年12月底前开工建筑。
然而,时至2021年6月,郭猛镇没有提供给加油站可供建设的土地进行招、拍、挂。
期间的2012年11月,商务局下发了具备迁建条件,有竞拍某处用地的资格。但是相关部门却没有将该地挂牌,导致加油站失去了竞拍此块土地的资格。
2014年,国土部门同意将净地块挂牌,相关部门却未能及时解决该地承租者长的树苗,反而走诉讼程序,拖了三年多,最终还是给承租者180多万元。
2016年,商务局第二次下发资格确认函,国土部门将地块进行了地价评估,地价为150万/亩,但是相关部门依然没能将该地块挂牌。
2021年4月12日,商务局第三次下发了确认函,该地块已经公示挂牌,郭猛镇相关部门出函通知加油站报名参与竞拍该土地,现在该土地拍到了,但地价每亩1035万元,比2012年上涨了几十倍。地价的上涨是郭猛镇相关部门不履行协议和承诺,拖延近十年造成的结果。地价的上涨也使加油站没有这资金能力来承担建设。

相关部门不讲诚信,不履行协议和承诺,拖延我加油站近十年都未安置,其相关部门理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对此,我们加油站想恳请上级相关部门早日介入此事,早日履行签订的协议条款,并最终确保解决加油站安置问题。在此,我们加油站特别感谢上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级爱心人士对此事的关注,叩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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