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遗产一般如何分配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比如男方死亡...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比如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共计200万,先除掉配偶的一半100万,剩下100万为遗产。有配偶、父母和孩子四个人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配比例: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享有相等的遗产份额。然而,在特定情况下,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相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对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即按平均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比如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共计200万,先除掉配偶的一半100万,剩下100万为遗产。有配偶、父母和孩子四个人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新的法律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具体如下:配偶优先继承;子女继承,配偶继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父母继承,父母平分全部遗产;兄弟姐妹继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遗产;祖父母继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遗产;无亲属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One〗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比如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共计200万,先除掉配偶的一半100万,剩下100万为遗产。有配偶、父母和孩子四个人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Two〗老人去世后名下存款的继承方式如下:确定继承方式:遗嘱继承:若老人生前立下明确遗嘱,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确定存款的分配方式和继承人。法定继承:若老人未留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位和顺序划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Three〗老人一方过世,子女一般能要求继承遗产,但存在多种情形,需依实际和法律规定确定。法定继承:若老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配偶、父母共同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依法继承老人的遗产。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Four〗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的分配方式首先依据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指定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他们将平分遗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两位先于老人去世的子女有后代,这些后代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其父母行使继承权。
〖Five〗则被指定者将根据遗嘱获取遗产;(3)倘若被继承人未通过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处分其财产,遗产将遵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按序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Six〗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综上所述,不是谁照顾老人谁就能继承遗产。因为按照规定,赡养和继承遗产是两件事情。
〖One〗平等分配原则是指遗产应该平均分配给不同的继承人。这意味着在有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每个继承人将获得相等份额的遗产。平等分配原则强调公平正义,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不应偏袒某个继承人。 随意继承原则 随意继承原则是指个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遗产的分配。
〖Two〗遗产分配原则上应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若未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遗产;若老人生前未立遗嘱,则财产分割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遵循一定的顺序性。
〖Three〗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One〗依照《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财产分配原则为: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对于生活窘迫且缺乏劳动能力者,分配遗产时应额外关照;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抚养责任或共同生活者,可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而未履行扶养义务者,在遗产分配上,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情况。
〖Two〗在第一顺位继承发生时,财产一般将均等分配;若继承人集体协商统一意见,不平均分配亦可。对被继承人有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者,分配遗产时将予以适当照顾,多分。反之则少分甚至不予分配。
〖Three〗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Four〗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