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的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计算公式为: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这里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基本工资作为基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通常是以职工的基本工资为准。基本工资是职工薪酬结构中的固定部分,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非固定收入。 缴交比例范围:根据潍坊住房公积金计算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为基本工资的5%-20%。
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全部工资收入来确定的。以下是关于公积金缴费基数确定的详细说明:基于工资收入: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应当是职工的全部工资收入,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在提供的例子中,工资收入计算为900+1300+600=2800元,这个数值应作为公积金缴费的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计算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计算口径应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限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一个上限值。
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 老职工: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这一标准能够反映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水平,确保公积金缴纳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新参加工作职工: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由于新职工刚入职,其工资水平可能尚未稳定,因此以其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基本工资作为基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通常是以职工的基本工资为准。基本工资是职工薪酬结构中的固定部分,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非固定收入。 缴交比例范围:根据潍坊住房公积金计算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为基本工资的5%-2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计算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计算口径应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限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一个上限值。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公积金的缴费基数确定方式如下:老职工: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新参加工作职工: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新调入职工: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也就是说,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